近日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”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到2027年,力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与2020年相比下降15%,形成长效稳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模式,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能力明显增强。
《意见》从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实施、推进农用地整治、推进村庄用地整治、推进产业用地增效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、推进体制机制集成创新等六大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
广东持续推动国土空间向优向美,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总规编制。
《意见》要求健全县镇村规划体系,推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精准落地实施,运用好“三区三线”划定成果,统筹县城、乡镇、村庄规划建设,引入未来社区理念,打造一批现代化县城示范样板。加快编制实施镇级国土空间规划,分类有序按需编制村庄规划。
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在确保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和扩展倍数不扩大的前提下,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局部微调、统筹优化,这一弹性机制破解了规划刚性与发展需求间的矛盾。
如何推进体制机制集成创新?《意见》提出完善整治形成的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和挂钩机制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、合理拓宽项目融资渠道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模式和激励机制等五方面要求。
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、双向流动,是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。《意见》提出建立“用地指标池”制度,整治区域内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(含规模)及补充耕地指标由政府管理,重点支持拆旧建新,优先满足乡村发展建设需要后的节余部分,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在省内统筹使用。同时,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指标交易、作价入股等方式与经济发达地区建立“反向飞地”。
土地是产业兴旺的重要载体。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,对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意义。对此,《意见》以农用地整治、产业用地增效为重要抓手,双管齐下。
推进农用地整治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实施耕地集中连片整治,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整治项目优先在耕地集中整治区实施,建成一批“百亩方、千亩方、万亩方”集中连片耕地。探索推进“林耕置换”“多田套合”综合整治。在严守耕地红线方面,明确确需对少量零星破碎、配套设施不完善、不便耕种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调整的,调整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%。
产业用地增效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大力推进低效工矿用地整治集聚,统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整治。加快批而未供、供而未用、用而未尽土地处置利用,优化实施“三旧”改造,分类推进城中村、城镇老旧小区等更新改造,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、土地置换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政策,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集中连片整治。
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,不仅要让产业富起来,还要让老百姓住得更舒服,实现生活空间的宜居适度。
近年来,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凸显,村庄用地布局亟需优化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依法稳慎推进人口流失严重、空心化程度较深的村庄集聚,对于群众确有需求的,可引导其将分散居住、基础设施保障不足或低洼易涝、有地质灾害避险需要的零星房屋搬迁到村庄聚集区,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防控。同时明确严禁违背群众意愿大拆大建,不得强迫农民“上楼”。
在农村宅基地改革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收益分配权,鼓励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,这既能保障农民权益,又提升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。
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、加强生态空间综合治理,是擦亮土地“颜值”的有力手段。